申請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企業須提交
人力仲介以下材料:
(一)企業的申請報告。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銀行資信證明原件。
(三)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驗資報告、財務年度報告、資產負債表復印件,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原件。
外勞申請 (四)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固定場所租賃證明復印件。
(五)章程、經營管理制度、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外勞仲介證書復印件。
(六)本辦法第五條第六項規定的相關專業人員證書復
人力仲介公司印件。
(七)擬開展對外勞務合作的國別及地區可行性報告。
(八)具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企業出具的提供外派勞務人數證明原件。
(九)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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